2022年4月26日,旌德县人民医院院根据《旌德县人民医院公共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大型设备购置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建设地点为安徽省宣城市旌德县旌阳镇城东开发区后妃岭旌德县人民医院,项目内容为:在医院业务综合楼1楼新增使用一台DSA(型号:Optimat IGS 330 管电压125kV 管电流1000mA)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旌德县人民医院于2021年6月委托了安徽祥安环保有限公司对本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编制了《旌德县人民医院公共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大型设备购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1年7月5日取得了宣城市生态环境局的批复,批复文号为宣环辐射〔2021〕25号

2021年12月由于医院新增Ⅱ类射线装置DSA及Ⅲ类射线装置,医院于2021年12月7日重新申领了辐射安全许可证,证书编号为:皖环辐证[00730],其中种类和范围为:使用Ⅱ、Ⅲ类射线装置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4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0万元。

(四)验收范围

本次项目辐射验收的范围与环评一致,即辐射以核技术应用项目场所为中心,半径为50m的区域

二、工程变动情况

本项目按照环评报告表及宣城市生态环境局的要求建设,基本无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固体废物

本项目DSA装置采用数字成像,医院根据病人的需要打印胶片,打印出来的胶片由病人带走自行处理。本项目主要产生的固体废物为工作人员的办公及生活垃圾、介入手术中产生的医疗废物

(二)废气

DSA开机并曝光时,X射线电离空气,会产生臭氧和氮氧化物。本项目DSA曝光时间相对较短,臭氧和氮氧化物的产生量极少

(三)废水

本项目DSA采用先进的实时成像系统,注入的造影剂不含放射性,无废显影液和定影液产生;工作人员及病人产生少量的生活污水。

)辐射

DSA只有在开机并处于出束状态时才会发出X射线。其主要用于血管造影检査及配合介入治疗。一次血管造影检査需要时间很短,因此血管造影检査的辐射影响较小;而介入治疗需要长时间的透视和大量的摄片,而对医生和医务人员有一定的附加辐射剂量。单台手术,视手术情况的复杂性,X射线出束时间不同,平均每台手术出束时间约10分钟到30分钟之间。关机便不会再有X射线产生

(五)噪声

DSA机房设置动力通风装置,排风系统运行时会产生噪声。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环保设施处理效率及污染物排放情况)

(一) 废水治理设施本项目的增加不改变医院现有床位数量,产生的少量废水可依托院区自建的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预处理标准要求后,由市政排污管网排入旌德县污水处理厂,最终进入徽水河。

(二)废气治理设施本项目改建的DSA机房利用动力通风进行通风。机房内空气在X射线作用下分解产生少量的臭氧(O3)、氮氧化物(NOx)等有害气体,通过新风系统排入大气,臭氧半衰期22~25分钟,常温下可自行分解为氧气,对环境影响较小。通过上述措施,可以保证机房内通风条件良好,符合《放射诊断放射防护要求》(GBZ130-2020)规定的“机房应设置动力通风装置,并保持良好通风”要求

(三)固体废物本项目DSA装置采用数字成像,医院根据病人的需要打印胶片,打印出来的胶片由病人带走自行处理。本项目主要产生的固体废物为工作人员的办公及生活垃圾、介入手术中产生的医疗废物。本项目运营期产生少量的医疗废物,医院设有医废暂存区,依托现有医废暂存区进行规范处理,分类包装、存放后,委托宣城市九鼎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处理。所产生的办公及生活垃圾进行分类收集后,每日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送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

(四)辐射防护设施本项目DSA只有在开机并处于出束状态时才会发出X射线。其主要用于血管造影检査及配合介入治疗。一次血管造影检査需要时间很短,因此血管造影检査的辐射影响较小;而介入治疗需要长时间的透视和大量的摄片,而对医生和医务人员有一定的附加辐射剂量。单台手术,视手术情况的复杂性,X射线出束时间不同,X射线出束时间约在10分钟到30分钟之间,平均每台手术出束时间约为15min。关机便不会再有X射线产生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施工期严格落实环评报告及批复中对施工噪声、扬尘等的管理和控制措施,将对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程度;运行期根据监测结果,本项目周围辐射剂量达到验收执行标准满足《放射诊断放射防护要求》(GBZ130-2020)的要求。

 

六、验收结论

综上所述,旌德县人民医院公共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大型设备购置项目环评文件及批复的要求,具备旌德县人民医院公共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大型设备购置项目及其配套设施所需的安全防护措施条件,其运行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符合辐射防护和环境保护的要求。满足《建设项目竣工环境 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合格。

七、后续要求

项目运行期,我院还应做好以下工作,加强日常管理。

(一)进一步完善辐射安全管理机构,结合实际情况修订辐射管理制度,强化安全意识,定期开展自测,积极配合环保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确保项目安全运行;

(二)及时组织新进辐射工作人员参加辐射安全工作人员考核,做到持证上岗;进一步加强辐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管理,严格落实定期送检制度;

(三)完善并严格执行辐射安全管理制度和辐射应急预案,每年1月31日在全国核技术利用安全申报系统上报上一年度的安全与防护年度评估报告。

 

八、验收人员信息

参加验收人员的基本信息见附件(会议签到表)。

旌德县人民医院公共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大型设备购置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pdf

旌德县人民医院公共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大型设备购置项目验收报告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