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医疗保障局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徽省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目录(2022版)的通知》(皖医保发〔2022〕5号)文件精神,规范宣城市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自2022年8月1日起执行皖医保发〔2022〕5号最新医疗服务价格,二级公立医疗机构在三级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基础上下调10%,下调价格尾数保留到角,角以下四舍五入,现将部分医疗服务价格予以公示,后附《安徽省医疗保障局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徽省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目录(2022版)的通知》。

关于转发《安徽省医疗保障局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徽省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目录(2022版)的通知》的通知.doc

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安徽省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目录全量库(2022版)》有关事项的通知.pdf

关于印发安徽省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目录(2022版)的通知(1)(1).pdf